一是严管理。在原有县政务中心14项管理制度基础上,制定了《双柏县政务中心窗口服务人员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双柏县政务中心投诉管理暂行办法》和《双柏县政务中心互联网管理使用暂行规定》,形成了一批务实管用的管理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提升了管理水平。在工作中做到做到管理人员和窗口人员同坐班,监督检查机构每天两巡查,工作纪律一天一通报,一周工作一点评,每月工作情况一通报,工作人员每月一考核,窗口人员技能一季一培训,视频监控全到位。从2014年6月份开始,推行进驻中心部门领导轮流到中心坐班开展为民服务工作,确实将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优服务。进一步强化社保、水务、林业等部门职能,涉及证照办理的事项进一步授权到位;将城区自来水厂水费收缴业务和交通运政违法处理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由原来每周办理一天改每天办理,极大方便群众;把审批、服务事项少的人防办、地震局、气象局等10个窗口设置成综合窗口。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一证一码、三证合一”要求,将涉及单位安排在同一区域办理,有效利用和优化窗口设置。在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的基础上,广泛在窗口中推行“四项服务”,要求窗口人员做到“热情服务”,切实从感情上贴近“最后一公里”;坚持“耐心服务”,着力从内容上丰富“最后一公里”;推行“代理服务”,力从时间上缩短“最后一公里”;保障“廉洁服务”,着力从监督上落实“最后一公里”。并进行“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不让违纪情况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文明服务因我缺失、不让工作在我这里延误积压、不让工作秘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窗口形象在我这里受损”的“三声、五不让”为民服务承诺。同时,做到“六公开”,即:对办理事项、所需材料、服务流程、办结时限、窗口人员、监督电话等进行公开。通过服务机制的不断创新,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的言行举止不断规范、工作作风不断转变、与群众距离不断拉近、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重创新。在定期开展审批项目联审会商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了政务服务进园区工作站,制定了《双柏县政务服务进园区实施方案》,着力开展政务服务进园区活动。改变了过去的坐等服务为主动上门服务,变企业跑腿为政府有关部门跑腿,为企业提供“零距离”的服务,让企业有更多的时间发展生产,实现项目提速增效。同时,在乡村一级广泛推行 “为民代办服务制、预约服务制、集中办理制”, 各村将“三职五大员”明确为代办员,并划分民情责任区分片包干实行统一代办(除个人身份证、婚姻登记等需本人亲自到场办理外),由群众动嘴为干部跑腿;各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为代办联络员,负责收集本村代办事项。通过全面推行“代办服务”、“预约服务”和“集中服务”,大大节约了群众办事成本,也增进了与群众的感情。
四是强保障。坚持“投资新建政务服务中心、为民服务站,就是直接为群众办事、为群众服务”的理念,2013年以来,全县累计整合和投入资金859.75万元(其中县本级投入468万元),并将最好的位置、最宽敞的场地作为民服务站(点)进行规划和建设。先后完成了“两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改造搬迁,并全面推进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体系建设以奖代补工作,对新建、提升改造达到标准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财政分别补助20万元和15万元,对每个村(社区)为民服务站补助1万元。通过财力注入、同步推进、整体提升,实现了县、乡、村三级为民服务网格化、规范化运行,许多事项群众不出乡、不出村,就可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站)一站式办结,便民、利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得到了有效实践。同时,落实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每人每月基数200元的考核奖励机制。从2015年开始,每年落实1033000元村级代办奖补资金,对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为民服务民事代办站、点(代办员),按照每个村(社区)为民服务民事代办站3000元,每个村(居)民小组为民服务代办点500元的基数进行奖补,大大奖励窗口人员和代办员的办事和服热情。
目前,双柏县县乡村三级为民服务网格标准化建设已经基本完成,全县每月办件量都在18000件以上,便民、利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