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建设的部署,加强县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切实履行对乡镇公共资源工作的指导责任,采取五项措施推进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初步取得成效。一是明确建设标准,理顺运行机制。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之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定下发了加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依托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按照 “五个一”的标准建设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成立一个机构、挂一块牌子、建一间开评标室、设一个受理窗口、建立一套管理制度。目前,各乡镇普遍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评标小组,明确了各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职能、职责及工作要求,初步形成公共资源交易参与单位各司其职,配合良好格局。二是合理划分权限,促进应进必进。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意见,结合县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功能和条件,明确了县、乡镇交易中心的交易范围及规模,部分乡镇印发了公共资源项目统一进场交易的通知,明确了乡镇农村集体工程、集中采购、资产资源三类公共资源进入乡镇交易中心交易的范围、额度及要求,乡镇达到规定额度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已进入乡镇交易中心交易。三是制定交易流程,促进规范运行。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定下发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乡镇农村集体工程、农村集体集中采购、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三类公共资源交易的程序及要求做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与交易流程相配套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格式化文本42个,各乡镇交易中心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的程序及要求开展交易工作,运用与交易流程相配套的交易格式化文本提高了交易工作效能,加强交易痕迹管理,有效的促进了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规范运行。四是建立内部制度,促进科学管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结合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制定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规章制度31个提供乡镇参照,内部规章制度包括:乡镇交易中心工作职责、交易流程、开评标区管理、开评标程序及纪律、评标专家库及评标专家抽取制度、交易信息发布规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及服务标准、效能制度、廉洁自律及保密规定等,为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制度保障。五是切实督促指导,促进规范运作。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制定了联系指导乡镇“两中心”工作制度,明确了联系指导7乡镇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领导及人员,切实加强对乡镇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指导。近期,由分管局领导带队相关股室参加对七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交易项目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对交易工作中成绩、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调研,促进了乡镇交易工作规范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