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始终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尤其是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及窗口单位首席代表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人员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把进驻中心窗口单位所有党员组织关系全部转到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健全了组织和人员,从党总支委员到支部委员到党小组长都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层层负责、层层落实,既丰富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开展的载体,又调动了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他们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宗旨,立足本职,勤奋工作。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修订完善了《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建立起了一套涉及服务标准、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工作要求、廉政建设和考勤管理等方面内容的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机关以及“两中心”、窗口人员作风考核评价机制,有效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带班、科室负责人值班制度,重新制作了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公示牌,更新完善了窗口人员去向牌,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指纹打卡等,局机关及窗口工作人员无论从服务态度、工作质量、运行管理、工作作风上均有了较大程度的转变,办事“庸、懒、散、难、漂”等现象得到较大改善,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全面营造起了立规矩,重操守,严纪律,不谋私,顾大局,淡名利,讲友爱,重团结,多奉献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强化《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落实,进一步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规范工作人员工作行为,严格办事时限规定,防止推诿扯皮。继续加大“两中心”窗口工作的检查力度,实施日常督查与考核,根据平时工作表现和违反纪律情况及时函告部门劝退更换了3名违反工作纪律的窗口工作人员,为深化政务服务创造了良好服务环境。
今年1—5月,进驻州政务服务中心37家窗口单位共受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4.72万件,办结4.71万件,限时办结率达99.8%,办件量与上年同比增加0.62万件、增幅15.1%;共受理投资审批项目563个,投资额达254.35亿元,项目个数和投资额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7%和12.21%,有力助推了全州经济稳健增长。